去年8月的北京奥运会期间,为了保护版权,打击网络侵权盗版,如电视截屏画面等
皆被禁止上网传播。毫无疑问提供下载的超链接也属于被禁之列,因为从某种意义上它非法帮助传播了盗版视频(以此可以引申到BT,VeryCD,迅雷,甚至是百度音乐)。由于奥运会是重大的活动,因此政府可以专门为此发布规章制度。在另外的情况下,比如一家网站的网页中包含了一个超链接,超链接指向的是从另一家公司内部泄漏的文件(该文件保存在另一家网站上),那么发布这个超链接是否违反了法律,比如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1993年颁布实施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条款中有以下
规定:
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:
(一)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
(二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
(三)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。
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,获取、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,视为侵犯商业秘密。
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,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